客户是一家浙江的民营企业,其一件重要的PCT申请于2010年4月进入欧洲阶段。该申请欧洲阶段的程序由其它代理所处理,在审查答辩环节出现了诸多障碍:在经历了历时几年的检索意见答辩、数次审查意见答辩和参加了欧专局前的口审程序(口审程序中代理人提出了7套权利要求方案全部被欧专局否决)后,客户虽花费了大量精力和费用,但仍于2014年12月收到了欧专局的驳回决定。
作为近乎最后的希望,客户联系到我所,其总经理亲自访问了我所北京办公室,与正在国内出差的我所负责人进行了面谈和讨论,并决定委托我所来分析“拯救”该欧洲专利申请的方案。
我所仔细分析了案件文件,权衡了提起申诉和提起分案申请两种方案的成功几率和利弊,最终建议客户提交分案申请,并帮助客户拟定了一套新的修改后的申请文件。客户采纳了我所建议,我所随即以该修改后的申请文件于2015年2月提交了分案申请。
2015年5月欧专局下发了该分案申请的检索意见,明确表示申请已符合授权条件。因此该分案申请没有经过实质审查答辩程序而直接于2015年12月收到了授权意向通知书并最终获得了授权。
相关程序信息和档案文件公众可以从欧洲专利登记簿查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