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华孙专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4年3月24日,德国慕尼黑
德国联邦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部长Heiko Maas在2014年3月18日出席由德国专利律师联合会举办的议会交流讨论会时发表讲话。他在讲话中强调了欧洲专利法院的重要性,并介绍目前程序法规正在被加紧制定,以及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nitary Patent Court)的四个德国地方法庭将位于杜塞尔多夫(Düsseldorf)、汉堡(Hamburg)、曼海姆(Mannheim)和慕尼黑(München)。
欧洲统一专利法院除了设立了中央法庭(位于巴黎,同时在伦敦和慕尼黑设有特定技术领域的分部)之外,也包括地方法庭和地区法庭。一般一个成员国可以设立一个地方法庭,而专利诉讼较少的成员国可以和其他成员国一同组成一个地区法庭(比如瑞典将和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一同组成一个地区法庭)。由于德国在欧洲专利诉讼领域的特殊重要地位,德国是唯一一个设立四个地方法庭的成员国。之前一开始就已确认杜塞尔多夫、曼海姆和慕尼黑将设立地方法庭。而就第四个地方法庭的设立,汉堡和莱比锡展开了激烈的竞争,最终汉堡赢得了第四个地方法庭的席位。
德国联邦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网站于2014年3月19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相关的新闻公告。新闻公告的原文由我们翻译如下:
昨天晚上,德国联邦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Bundesministerium der Justiz und für Verbraucherschutz)部长Heiko Maas出席了德国专利律师联合会(Bundesverband Deutscher Patentanwälte)在汉堡市驻柏林代表处举行的议会交流讨论会。
他在发言中强调了对于保护知识产权的特殊政治责任:“政策的任务在于提供值得信赖的法律框架条款,从而使企业可以通过创新走向成功。”
此次讲话的重点是关于设立欧洲统一专利法院。Heiko Maas强调,欧洲单一专利一揽子法规的实施已经取得较大的进展,因此在未来的一年内实施新的专利体制是可行的。他预计将在夏天之后提出一份旨在批准欧洲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法律草案。
现在,统一专利法院的程序规则正在被加紧制定。对此,Heiko Maas表示:“这是第一部适用于欧洲范围的程序规则,该规定结合了大陆法系和盎格鲁撒克逊法系这两大法律传统的要素。德国积极地参与准备工作,并在相关工作组中担负领导职责。”
Heiko Maas深信,将来的包含中央和地方法庭的欧洲统一专利法院和国内法院会形成很好的互补。他同时宣布,欧洲统一专利法院位于德国的四个地方法庭将坐落在杜塞尔多夫、汉堡、曼海姆和慕尼黑。
背景介绍:
绝大多数欧盟成员国于2013年2月19日签署了欧洲统一专利法院协议,保加利亚在2013年3月5日也最后签署了该协议。该协议在13个成员国(必须包括英国、法国和德国)批准后生效。将来,专利权利人获得的经由新的统一专利法院诉讼程序做出的决定将会对所有由欧洲专利局授予的专利和所有参与该法院系统的欧盟国家产生统一的效力。建立一个欧洲专利法院管辖制度是欧洲专利全面改革的一个部分,这一改革旨在欧洲范围内建立一个高效的、跨国界的专利保护体系,从而促进创新经济的发展。
该公告原文,请参见:
对欧洲单一专利和统一专利法院的详细中文介绍,请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