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华孙专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4年02月14日,德国慕尼黑
德国专利商标局于近日发布了《新闻通讯(2014年1月刊)》,该新闻通讯旨在为德国专利商标局用户提供信息服务。在本期通讯中,德国专利商标局介绍了德国专利商标局网上查阅档案、新的洛迦诺分类生效和德国发明专利程序中新的异议期限等信息。我们将关于发明专利程序中新的异议期限适用(Ab wann gilt in Patentverfahren die neue Einspruchsfrist von 9 Monaten?)的通讯进行了翻译,该通讯原文我们翻译如下:
发明专利程序中将从何时起适用9个月的新异议期限?
根据2013年10月19日的《德国专利法以及其他工业产权法修正案》(BGBl. I S. 3830)的规定,专利程序中的异议期限将从3个月延长至9个月。该修改将于2014年4月1日起生效(《德国专利法以及其他工业产权法修正案》第1条第18a项和第8条第2款)。由于此修正案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过渡条款, 所以这里适用一般原则,即新的程序条款适用于所有在修改生效时仍未完结的法律关系。因此,当按照《德国专利法》第59条第1款第1句确定的3个月的异议期限在2014年4月1日仍未届满时,则适用9个月的新异议期限。
这表明,对于那些于2014年1月、2月和3月在《专利公报(Patentblatt)》和《德国专利商标局登记簿(DPMAregister)》上公开的发明专利授权,异议期限从3个月延长至9个月。
该新闻通讯原文,请参见:
http://www.dpma.de/service/e_dienstleistungen/newsletter/2014/nl_01_20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