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05: 瑞士/列支敦士登和葡萄牙调整专利收费标准

 

 

德国华孙专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3年11月5日,德国慕尼黑

 

根据欧专局网站昨天发布的2013年10月份官方公报(Official Journal 10/2013),瑞士/列支敦士登和葡萄牙对相关专利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公告内容由我们节选与中国申请人相关的部分,翻译如下:

 

瑞士/列支敦士登

对瑞士/列支敦士登有效的欧洲发明专利的申请人和权利人请注意,自2014年1月1起开始适用以下新的年费标准:

年份

年费(单位:瑞士法郎)

第4年

100

第5年

150

第6年

200

第7年

250

第8年

300

第9年

350

第10年

400

第11年

450

第12年

500

第13年

550

第14年

600

第15年

650

第16年

700

第17年

750

第18年

800

第19年

850

第20年

900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年费滞纳金维持不变,即滞纳金最高仍为50瑞士法郎。

 

葡萄牙

对葡萄牙有效的欧洲发明专利的申请人和权利人请注意,自2013年7月1起开始适用以下新的收费标准(本次调整的收费项目较多,在此仅选取和中国申请人关系较为密切的项目进行介绍):

1.       就欧洲专利公约第65条规定的翻译的公开,相关费用调整如下:

-          欧洲发明专利在葡萄牙国内生效费用:52.12欧元(电子途径)或104.24欧元(纸质途径)

-          专利文件翻译的修改费用:26.06欧元(电子途径)或52.12欧元(纸质途径)

 

2.       新的年费标准如下:

年份

年费(单位:欧元)

第3年

0

第4年

0

第5年

51.40

第6年

77.10

第7年

102.80

第8年

154.20

第9年

308.40

第10年

359.80

第11年

359.80

第12年

411.20

第13年

462.60

第14年

514.00

第15年

565.40

第16年

565.40

第17年

668.20

第18年

668.20

第19年

719.60

第20年

719.60

 

 

 

欧专局官方公报中相关内容原文请参见:

瑞士/列支敦士登:http://archive.epo.org/epo/pubs/oj013/10_13/10_4923.pdf

葡萄牙:http://archive.epo.org/epo/pubs/oj013/10_13/10_4933.pdf